谢邀。题主问“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职能区别,估计是想搞清楚明朝“三法司”在司法职能上的分工。关…
左都御史,是古代帝制社会朝廷设有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构——都察院的长官。明代都察院设有左都御史与右都御史,均为正二品。清代以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其品级
清朝初期仿效明制于崇德元年(1636年)设立都察院,也设有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及十三道监察御史。但自乾隆十三年起停右都御史职衔,以左都御史为都察院高
为此,除了少数例外,各省总督例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巡抚与河道、漕运总督加“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加兵部衔,就是为了节制指挥军队,
到了明清,之前发挥重要角色的御史台退出了历史舞台,中国车门了都察院的监察时期。都者,首也,总也;都察院就是高监察机关的意思。作为都察院属官的各道监察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