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因果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指犯罪实行行为与对定罪量刑有价值的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合乎规律的联系。也有的学者认为刑法上研究的因果关系,
如果要给出正确的因果说明,得知道什么是因果,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好的因果分析理论,用以分析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专业领域里,因果关系的判断也一样重要。在医学上,
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里说,“要相关,不要因果”,在大数据时代,有相关,就够了。而周涛则在《为数据而生》一书中说,放弃对因果关系的追寻,就是
A越多,B越多,这是相关关系。 A越多,导致B越多,这是因果关系。 而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走访和理论,相关关系是推理不出因果关系的。 为什么? 请看楼下
因果关系是和时间相关的,因不能在果之后发生。目前科学的理解,主流是相对论的四维时空观。现实世界中的…
我忘了具体是哪位听众的名字,他在微信群房子问,经常在科普或者科学报告中看到用概率来解释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常见到的就是气象预报中的降水概率和医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