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法总则》第132条关于“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商业秘密权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不得
商业秘密权是指当事人可以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如果有任何的公民或者企业采用违法的手段来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后,如果不法分子侵犯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文规定,有关商业秘密权的各种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尤其是市场竞争中各个主体之间的竞争应该合理合法,商业秘密权的
我国对商业秘密权会给予保护,但是这个保护期限在法律上面却没有相关的规定,而实际期限的长短往往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是否得力及商业秘密是否被公开
1、 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
所谓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随着商业秘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