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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1 WAP浏览
介绍:“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的意思是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刑的地方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释放他“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一句出自《资治通鉴第十五卷》的《缇萦救父》的故事,主要讲述了淳于意被诬陷,其女儿缇萦英勇救父的故事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翻译,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什么意思

  “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意思是: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刑的地方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可以释放他。“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一句出自《资治通鉴第十五卷》的《缇萦救父》的故事,主要讲述了淳于意被诬陷,其女儿缇萦英勇救父的故事。

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翻译

  《缇萦救父》原文及翻译

  原文:前十三年(甲戌,公元前167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其少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繇。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自新。

  天子怜悲其意,五月,诏曰:“《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欲改行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定律曰:“诸当髡者为城旦、舂;当黥髡者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答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而复有笞罪者皆弃市。罪人狱已决为城旦、舂者,各有岁数以免。”制曰:“可。”

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翻译

  翻译:齐国太仓令淳于意犯了罪,当处以肉刑,被逮捕拘压长安诏狱。他的小女儿缇萦向皇帝上书说:“父亲做官,齐国人称赞他廉洁公平;现在他犯了罪,按法律应判处肉刑。我感到悲痛伤心的是,死人不能复生,受刑者残肢不能再接,即使以后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没入官府做官婢,以抵赎我父亲该受的刑罚,使他得以改过自新。”

  文帝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五月,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还没有加以教育就处以刑罚,有的人想改变行为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肉刑的残酷,以至于切断人的肢体,摧残人的皮肉,使人终生无法生育,这是多么残酷和不合道德!难道这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惩罚去代替它;此外,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刑的地方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释放他。制定出有的法令!”

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翻译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制定这样的法律条文:“原来应判处髡刑的,改为罚作城旦和城旦舂;原来应判处黥髡刑的,改作钳为城旦、钳为城旦舂;原来应判处劓刑的,改为笞三百;原来应判处斩左脚的,改为笞五百;原来崐判处斩右脚以及杀人之后先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贿、枉法、监守自盗罪名已被处置但又犯了应判处笞刑的,全都改为公开斩首。罪犯已被判处为城旦、城旦舂的,各自服刑到一定年数后赦免。”文帝下达批准文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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