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简称。其招生是由当地(市或县)教育局或主办学校列计划,职业中专毕业生发放由当地(市或县)教育局或主办学校验印的毕业证
1月19日,教育部分别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学校获得通过,其中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6所,独立学院转设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