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10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 2 /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
司法部日前公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公开征求各界意见。送审稿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赋予企业名称自主权,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18-11-09-2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一律按《规定》和本通知核准登记企 业名称。 二、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凡使用 “中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