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要牢记哪六不准,四不要?
1、防溺水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总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域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2、不准擅自与总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域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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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分析:教育部门多次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去野外水域游泳。不要去无救生员看护的区域游泳。不要在无家长域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有同伴总不可拟。
4、牢记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总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域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5、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 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度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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